食品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

时间:2024-09-14作者:文章来源:食品学院浏览:10

食品学院2025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推免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品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办法。

一、遴选工作组织机构

按学校要求,组建相关小组

二、推荐名额及招收推免生的专业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方案,食品学院2025年推免生名额共27名,按照学校下发的《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平衡各专业发展,食品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根据如下原则:1学院一级学科博士点2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2025届本科预毕业生人数42025届“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专业数量5、近三年本科生毕业去向落实率;6、推免成效;7、政策导向(专业对申报产业学院、工程认证贡献度。安排名额为:创新班5;食工9;食质5;粮工4;食2;包装2。招收推免生的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凡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申请基本条件”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达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规定》中可继续硕士阶段培养基本条件的“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以下简称“王震班”)的学生均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二)申请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的学生,在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学校项目办(校团委)制定的具体招募条件。

(三)符合申请基本条件,若在校期间服兵役且立二等功(含)以上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符合申请基本条件,正式聘任为学生军训教官并连续担任教官两年以上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选。

(五)发生学籍异动(包括但不限于转专业、留〈降〉级、复学、转学、校际交流等)的学生,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后,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四、遴选工作程序

 负责人:战媛媛、侯美如、范广琦。

912日接受学生报名。

1、资格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下载填写申请表格,并于2024913日前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提交至所在学院。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大学第1-6学期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同时提交PDF扫描版,盖章后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4)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2)(3)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由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备案。

2、资格审核(时间:913日)

组长:陈洪生、祁异慧副组长:李志江、张贺成员:阮长青、侯美如、范广琦、沈琰、张春芝、李艳青。

学院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有效考察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成长成才理念。

学院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确保成绩真实、可信,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遴选推荐的学业成绩,坚决杜绝刷成绩等情况,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学院建立科学遴选评价体系,可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各学院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和加分指标,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的考察。研究生支教团的遴选工作由项目办(校团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开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严格参照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20%拟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及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若无异议,学院于2024918日前报送推免生资格名单。经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汇总,学生处、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新农村发展学院、保卫处等部门复核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综合考核总成绩=6学期学习平均成绩×90%+能力考核成绩×10%

学校将审定后的推免生资格名单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如无异议,由学校将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可获取推免生资格。

在公示期间,如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或因考生违反推免遴选工作规定取消推免资格,学院应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不足,未完成的推免生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统筹调配。

3、报名情况公示(时间:914日)

 负责人:陈洪生、祁异慧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报名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并将相关文件及排名情况向全体学生公布。

五、接收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生资格、同时符合我校关于申请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要求的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详见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在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须回校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因此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本校相关硕士专业进行填报。

2、复试(综合面试)(时间:拟定929日,食品学院3050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并按时参加复试。外校申请者须在复试时携带相关材料(详见本通知“推荐工作程序”)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接收学院供审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时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含外校申请者、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进行复试,复试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自行确定。

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拟接收推免生人数的120%确定。各学院须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音档案由学院保留1年。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考核为主,包括专业课复试、综合情况面试等。专业课复试一律采取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综合情况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百分制打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4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60分)。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5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50%

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单项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一律不予接收。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在参加复试时自由选择导师,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1名推免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复试内容:

  1. 专业课复试。负责人:张丽媛

 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专业课综合,内容包括食品微生物和食品化学,各占50分,满分100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②综合情况面试。负责人:张丽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按百分制打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试4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60分)

3拟录取

复试结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将确认待录取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根据相关规定,拟录取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保留1年本校研究生入学资格。

截至教育部规定时间,获取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4、体检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将与当年新生体检合并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出具并负责解释。考生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收取,体检结束后的《健康体检报告》直接上交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

5、录取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256月下旬发放给考生本人。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违规行为处理

 为严谨推免生评价体系,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所在学院(部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单位,将核减推免生名额,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取消推免工作资格,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七、学院受理投诉方式

 学院联系人:祁异慧   联系电话:0459-681923218245986333




食品学院

202491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