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4〕29号)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农垦校发〔2023〕81号)的相关要求,食品学院开展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评审等环节,确定胡艺嘉等2人为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年级 | 专业班级 |
1 | 胡艺嘉 | 20224052011 | 2022级 | 食质2班 |
2 | 郑紫丹 | 20224051118 | 2022级 | 食工3班 |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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