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印基本原则
专人管理:印章由学院指定专人保管,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使用。
责任到人:用印文件需确保内容真实、合法,落款单位与印章名称一致。
审批完备:所有用印需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
二、用印流程
1、填写登记表
用印前需如实填写《用印登记表》,包括:用印日期、文件名称、用途、份数、申请人签字、所属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文件审核
文件内容必须与落款部门一致(如“食品学院”文件可盖学院章,落款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请到学校申请校章)。
涉及重要事项(如合同、证明等)需附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3、用印要求
印章加盖清晰、端正,不得遮盖关键信息(如日期、签字)。
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表格上用印。
三、注意事项
如发现文件内容不全、签字缺失或落款不符,管理员有权拒绝用印。
紧急情况需电话确认的,应事后补签《用印登记表》。
定期汇总用印记录,每月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四、责任追究
因违规用印导致纠纷或损失的,由用印申请人及审批人承担相应责任。
食品学院(北大荒农产品加工现代产业学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