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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北大荒农产品加工现代产业学院)印章使用规范

时间:2025-04-21作者:文章来源:食品学院浏览:10

一、用印基本原则

专人管理:印章由学院指定专人保管,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使用。

责任到人:用印文件需确保内容真实、合法,落款单位与印章名称一致。

审批完备:所有用印需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

二、用印流程

1、填写登记表

用印前需如实填写《用印登记表》,包括:用印日期、文件名称、用途、份数申请人签字、所属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文件审核

文件内容必须与落款部门一致(如“食品学院”文件盖学院章,落款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请到学校申请校章)。

涉及重要事项(如合同、证明等)需附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3、用印要求

印章加盖清晰、端正,不得遮盖关键信息(如日期、签字)。

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表格上用印。

三、注意事项

如发现文件内容不全、签字缺失或落款不符,管理员有权拒绝用印。

紧急情况需电话确认的,应事后补签《用印登记表》。

定期汇总用印记录,每月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四、责任追究

因违规用印导致纠纷或损失的,由用印申请人及审批人承担相应责任。

 

 

 

                 食品学院(北大荒农产品加工现代产业学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