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7级学生中开展“校园贷” 专项整治及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23作者:文章来源:食品学院浏览:52

关于在2017级学生中开展“校园贷” 专项整治及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不良“校园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根据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2017级新生中集中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对金融诈骗和不良借贷的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二、活动对象

2017级学生(包含专升本)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5日-9月30日

四、工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

1. 近期学生处将联合大庆市公安局为我校学生开展“校园贷”专题警示宣传教育讲座。

2. 2017级各班级近期要开展一次主题教育班会。

3. 各学院要组织大一至大四全体学生每人签订一份《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园贷风险告知书》。

4. 积极开展常态化、丰富多彩的消费观、金融理财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各年级各班级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注重运用典型案例的通报形式加强警示教育。

(二)做好排查防范

1. 各学院要对2017级学生参与校园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要逐一排查每名学生的网络借贷情况,了解掌握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整体情况,并认真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7级学生校园网络借贷情况排查表》(见附件)。

2. 建立有效的不良网贷监测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3. 畅通不良校园贷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对发现的不良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

(三)强化风险管控

各学院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于发现的学生参与不良校园贷事件辅导员或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告知学生情况,并会同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将危害消灭在初始状态。遇特殊情况,要全力做好学生的教育及帮扶工作,采取心理干预、移交公安机关等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落实精准帮扶

各学院要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国家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要健全完善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学生临时困难扶助办法,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活动书面总结报告(1000字左右)、活动图片、《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7级学生校园网络借贷情况排查表》于10月10日前上交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园贷风险告知书》请各学院妥善留存。

附件:《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园贷风险告知书》.doc